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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02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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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约定安置房 直接办理给其他人的上房手续办理公示

致有关被征收人:

柳润新城C、D、E、G地块的安置房已具备上房条件,原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》中约定安置房直接办理给被征收人以外人员的,办理上房时,需被征收人、被征收人的共有人、约定的房屋所有人共同持有效证件办理上房手续。如上述人员不能全部到场办理,应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代为办理上房手续。

特此公示。

联系人:黑璋村:王玉利,13182308566

柳新村:姜 山,19975198556

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人民政府

2026年2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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