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记者 郑玉倩 通讯员 姜寒志 张宗瀚
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94%,再生资源年回收量819.8万吨,生活垃圾实现100%“零填埋”,建筑垃圾产生总量同比减少39.58%,危废安全处置率100%,多项指标领跑全国地级市……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“无废城市”建设情况的报告,一组数据折射出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带来的城市治理理念之变、内核之变。
近年来,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取得显著成效,正朝着“无废城市”建成目标稳步迈进。这背后离不开市人大常委会的聚焦监督与持续助力。
立足现实所需,夯实“无废城市”法治保障
2019年,徐州成为全国首批11个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试点城市之一,也是省内唯一试点城市。市人大常委会主动服务大局,通过针对性的地方立法来指导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实践。
《徐州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条例》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通过,此项立法在全国地市级城市中尚属首例。此后不久,《徐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《徐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》相继出台实施。固废治理“立法三部曲”,不仅为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先行先试提供有力保障,更在实践层面催生了深刻变革。
在执法规范层面,实现了从“无法可依”到“执法有据”的根本转变,为每类固废提供了清晰、可操作的细则。例如,针对危险废物监管难题,《徐州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条例》促成了“危险废物智慧监管平台”的建立与广泛应用。如今,该平台已纳入数百家重点企业,实现视频监控联网,形成了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精准防控网。对于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等顽疾,执法人员可直接依据相应条例进行查处,让法律“牙齿”真正咬合。
在企业层面,驱动了从“负担成本”到“发现机遇”的积极转型。法规的刚性约束,倒逼企业将环境管理内化为发展必需。一方面,企业必须按要求建立内部管理制度,明确固废管理责任人。另一方面,条例中关于资源综合利用的激励政策,如税收优惠,直接激发了企业绿色转型的动力。更引人注目的是,法规催生了全新的市场与服务模式。针对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,条例实施后全市建成了5家集中收集试点单位,服务超1100家小微企业。在建筑垃圾资源化领域,一家名为“徐州源盛环保材料有限公司”的企业,开发了“装修垃圾收运处一体化平台”,通过线上预约、线下服务模式,联通居民、运输企业与处置企业。这种由法规引领、市场运作的新业态,不仅解决了治理难题,更培育了绿色经济增长点。
聚焦问题所在,人大监督精准发力
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,综合运用执法检查、专题审议等多种方式,构建起“发现问题—精准交办—跟踪问效”闭环监督链条,推动“无废”理念内化为全市上下的自觉行动。
法律条款是否落地生根,企业责任是否压紧压实,是检验立法成效的关键。2021年5月至6月,市人大常委会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执法检查,采取“四不两直”、明察暗访、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,力求掌握最真实情况。2022年8月,市人大常委会开展《徐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执法检查,深入居民小区、农贸市场、学校医院和终端处理设施现场,并在3个主城区的代表之家召开座谈会,广泛听取居民、物业、保洁员等一线声音。(下转04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