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州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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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城徐州正青春 徐州日报 | 2025-08-07 

在城市飞速发展、日新月异的当下,传承城市文脉,保护好、开发好、利用好城市的历史文化,是每一座走向未来的城市必须答好的“根脉之问”。8月1日,《徐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》正式施行,徐州以法治之笔,绘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青春新卷。

城市是人民美好生活的载体,文化是城市现代化的根基。名城徐州有哪些历史文化遗存亟须保护?在城市更新中如何平衡建设与保护的关系?在保护基础上怎样做好活化利用?本期专题聚集多位深耕本土文化的专家学者,共同探讨这座两千年古城的“更新方程式”。

群策群力 筑牢保护基石

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,“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,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”。作为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全国现有140多座历史文化名城,每一座古城、每一栋老建筑、每一条老街巷,都有其独一无二的历史记忆,也都有着鲜明的文化特色。

徐州为1986年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,拥有5000多年文明史和2600年建城史,广泛分布着不同时期、不同类型的历史文化遗产。近年来,徐州市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,历史文化名城知名度显著提升,带动旅游、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日渐凸显。

据8月5日《徐州日报》报道,《徐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》的正式施行,填补了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法制空白,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发展形成良性互动,为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带来全新局面。

回顾条例的制定,徐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综合处处长尤猛介绍,《徐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》由市住建局组织起草,经市司法局审查后,于2024年10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,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,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。

此次立法根据党中央“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,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”战略要求,落实国务院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》、省人大常委会《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定》的规定,解决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重要问题,为我市历史文化资源开发、利用提供系统完备、科学规范、行之有效的制度供给和法治保障。

条例共八章六十二条,包括总则、保护对象、保护规划、保护措施、合理利用、保障监督、法律责任、附则八个部分。值得关注的是,条例中,专门设置了“彭城七里”保护条款,突出地方特色保护内容,为这一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区域提供了针对性的法律保障。

对于新施行的条例,尤猛认为亮点多多:条例健全完善保护工作机制,细化明确保护对象制度,强化规划引领和管控,建立系统保护措施,推进历史文化资源合理利用,筑牢保障监督底线。条例的颁布,为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,改变了碎片化保护模式,通过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,形成“点线面”结合的全方位保护传承体系,强调了合理利用、以用促保,促进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更新、文旅融合发展有机结合,形成全社会参与的保护传承格局。

历史文化名城承载着市民的日常生活,延续着市民的集体记忆。众人拾柴火焰高,徐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蒋凯文介绍,立法工作开展期间,市两汉文化研究会及时提供相关资料,包括徐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的重要文献、历史文化名城资源的脉络要素等,多次组织专家开展座谈,到多处汉楚王墓遗址现场调研,提出“进一步加强汉墓、汉画像石、汉兵马俑等地方特色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、利用”的立法建议。此建议在立法工作中予以吸纳,在条例第四十七条作出“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汉楚王墓群等古墓葬、古遗址的保护和利用,按照相关保护规划要求建设具有保护、收藏、科研、教育、参观等功能的考古遗址公园和遗址博物馆”的规范表述,将智库资源成功转化为保护力量。

以法为盾,让汉文化活在当下

徐州是汉文化的重要发祥地,在中华文明发展史上占据着不可替代的地位。这一地位由大量历史文化遗存和珍贵文物共同昭示,其中尤以“汉代三绝”——汉墓、汉俑、汉画像石,还有汉玉,最具代表性。它们无声地讲述着两千年前的辉煌,也为今天的我们提供了认识历史、坚定自信的实物依据。

党的十八大以来,国家把弘扬民族精神、增强文化自信摆在突出位置,文物保护随之成为战略任务。回顾历史,教训深刻。50多年前,我在徐州二中读书时,亲见文庙里的文物被砸毁,那一幕至今难忘。文物脆弱,一旦损毁便无法挽回,唯有“有法可依”才能避免悲剧重演。

我研究汉画像石数十年,深知民间流散文物的处境:或在猪圈、桥头被随意堆放,或因盗掘、倒卖而屡遭破坏。过去,徐州汉画像石艺术馆馆长武利华等人虽尽力征集,却常因法律空白而掣肘。如今,《徐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》系统规定了文物管理、执法程序、法律责任,为散落在民间的每一块汉画像石找到了“身份证”,也为依法追缴、妥善保护提供了依据。

制度的生命在于实施。条例已立,还需要广泛宣传,依托广播、电视、网络、短视频等各类媒介,深入城乡,让普通村民懂得老宅、古树、碑刻的价值,避免因“不懂”而“误伤”。只有形成“自上而下、全民共护”的氛围,法律条文才能真正转化为保护成果。

保护不是终点,而是为了让文化遗产活在当下、服务未来。近年来,徐州围绕汉文化做了一系列探索:汉画像石艺术馆建成开放,学术资料陆续出版;我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“汉学大系”已推出30部专著;两届汉文化论坛持续探讨“旅游+遗产”的融合路径,努力把汉文化元素融入城市景观、旅游线路、文创产品,让游客在衣食住行中体验两千年前的汉风汉韵。

下一步,应坚持“保护第一、合理利用”的原则。一方面,抓紧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细则,把剪纸、香包等民间技艺与汉画像石的图案、母题进行关联研究,形成“技艺+载体”的综合保护模式;另一方面,让汉文化走进课堂,以动漫、短视频、漫画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,把历史故事、道德教化、美学元素转化为“看得懂、传得开、留得下”的当代作品。

法律是底线,也是护航者。有了《徐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》的刚性约束,有了全民法治意识的持续提升,徐州的汉文化研究必将迎来新的繁荣,为民族复兴贡献独特的历史智慧与艺术光芒。

徐州市两汉文化研究会会长李君超:

把静态保护活化为动态利用

《徐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》的施行,是我市城市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,它标志着徐州市历史文化的保护将更加严格,更加规范,更加统一,更加明确。

条例的制定几经寒暑,几度春秋,几易其稿,实属不易。条例提出了名城保护规划要求和保护措施,特色鲜明,重点突出,职责明确,全面细致,规范准确,既有原则性要求,又有具体实施办法,可操作性、实用性强。

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众多,既有国家级的,也有省级的。相关的上位法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、国务院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》,我省有《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》。这些法规由于是针对全国全省,面广量大,原则性强,概括性强,执行起来不易掌握。

《徐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》是对上位法的拓展和延伸,更具有实用性,更有利于执行。比如第二章“保护对象”中的第十条,具体规定了11款保护对象,定位准确,重点突出,重点保护对象如户部山、状元府两大历史文化街区、彭城七里城市中轴线历史文脉、城下城遗址、汉楚王墓群、古黄河明代大堤、古运河、窑湾古镇、工业遗址、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等,这些点位都是徐州文脉保护对象的重中之重。

汉文化是徐州的根与魂,是这座城市穿越两千年依旧熠熠生辉的底气与光芒。条例多次提到徐州汉文化,令人欣喜。第三十九条,在徐州历史文化名城中的众多特色文化中,“两汉文化”排在第一,足以说明其举足轻重的地位。

让历史文化“活起来”,才能助力城市“火起来”。条例把静态保护活化为动态利用,多渠道、多办法、多形式助推名城保护。在第五章“合理利用”中,强调把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融入城市更新和现代生活,统筹处理新城和老城的关系,探索适应生产生活的历史文化表达方式,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保护规划参与老街改造更新。第四十八条中的6款都涉及单位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。这在以往的法规中都是少见的,凸显名城徐州开放、包容的姿态。

条例为两汉文化的发掘、保护、利用增添了强大动力。学习好、宣传好条例,两汉文化研究会责无旁贷。

徐州文博研究馆员刘玉芝:

直面矛盾,用制度创新破解顽疾

作为深耕文物保护领域近40年的名城守护者,我亲历了徐州历史名城保护从自发守护走向系统立法的艰辛历程。我曾在2006年12月8日的《徐州日报》发表《徐州名城保护之路》。这篇文章写在徐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命名20周年之际,梳理了徐州历史文化名城20年走过的历程。

明年是徐州历史文化名城命名40周年,如今我们迎来了《徐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》的施行,可以说是对这座城市的一份献礼。这部地方性法规的诞生,不仅是徐州名城保护工作的里程碑,也是对一代代名城保护工作者坚守初心的最佳回应。

条例直面名城保护长期存在的深层矛盾,用制度创新破解顽疾。针对“建设与保护”冲突,确立了“考古前置”刚性要求:土地一级开发前必须完成考古勘探,从源头杜绝“建设毁遗”。这一条款让曾经的“地下城遗址”抢救困境不再发生,让“先考古、后出让”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。

徐州是江苏省两大文化特征之一“汉风”的代表城市。条例加强汉楚王墓群等古墓葬、古遗址的保护和利用,要求按保护规划建设考古遗址公园和遗址博物馆,实现保护、收藏、科研、教育、展示一体化,让沉睡地下的两汉文明可观、可感、可参与。

40年保护之路,筚路蓝缕。从最初缺资金、缺法规、缺认知的“保护之困”,到如今以条例实现法治破局,徐州正孕育更具示范意义的“保护样本”。

人才是落实条例的关键。历史文化保护需要深厚积累,徐州正面临人才断档。建议同步建立专家库与专家咨询机制,既吸纳高校、考古院所的顶尖力量,又培育本土青年骨干。唯有让更多专业人才接续奋斗,条例的蓝图才能长久落地,让文化光芒永续闪耀。

徐州资深文博工作者夏凯晨:

人文之光,从历史照向未来

我今年70岁,熟悉徐州的山山水水、一砖一瓦,对这座城市有非常深厚的感情。同时我又从事历史文物和保护工作,这份情感就更深了。

40年前,我在徐州博物馆工作,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工作,编写徐州历史文物资料,在徐州博物馆举办徐州历史文物展览,迎接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专家组的到来。现在我还留存着当年的申报资料和照片,这些都十分珍贵。

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并非易事。起初,我们向国家文物局汇报时,有负责接待的同志就表示不解。他认为,徐州是个打仗的地方、一座煤城,如果徐州申报上了,那全国的城市不都是历史文化名城了!这句话对我们触动很大。

之后,在徐州市委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,名城申报工作快速推进。1986年初,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申报考察组的专家来徐州考察,到了云龙山、戏马台,参观了徐州博物馆,又去了汉兵马俑发掘现场等,惊叹于汉代人的鬼斧神工。考察结束后,有专家说:如果徐州不是历史文化名城,那全国就没有历史文化名城了。

40年过去了,徐州在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,“两汉文化看徐州”已经成为共识,徐州已成为一座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人文之城。这是相当不容易的,徐州在历史关键时期选择了转型,让城市有了飞跃发展。

随着彭城七里城市更新项目的推进,徐州跻身全国网红潜力城市榜的前列。以“体育+文化”相融合的“跟着苏超游徐州”文旅推介,让徐州暑期文旅大热,徐州博物馆预约号一票难求。历史文化给这座城市注入了不竭的生命力。条例施行后,我们要好好学习,好好领会,继续把我们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好、建设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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