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(记者 尹亮)《徐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》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,填补了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法制空白,标志着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迈入法治化、规范化新阶段。
《条例》的颁布,为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,让保护工作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;改变了碎片化保护模式,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,形成“点线面”结合的全方位保护传承体系;强调合理利用、以用促保,促进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更新、文旅融合发展有机结合,形成全社会参与的保护传承格局;建立起保护责任人制度,规范历史建筑修缮行为,明确文物调查、考古前置等要求。值得关注的是,《条例》中专门设置了“彭城七里”保护条款,突出地方特色保护内容,为这一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区域提供了针对性的法律保障。
《条例》的施行,将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发展形成良性互动,为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带来全新局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