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参加生育保险的范围和对象有哪些?
答: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(含个体工商户招用的雇工)。
2.生育保险如何参保缴费?
答: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依法参加生育保险,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。我市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%缴纳生育保险费,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。
3.根据最新政策,女职工住院分娩财政补助多少,补助方式是什么?
答:2025年7月1日起,参加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并处于待遇享受期的孕产妇,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分娩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(含期间发生的合并症、并发症诊治费用)经基本医保、生育保险等支付后的个人自付部分,由省财政补贴,个人不用花钱。孕产妇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时,即时享受个人自付部分补助,只需结算住院分娩目录范围内个人自费部分。
对于因异地生育等情形需回参保地办理手工(零星)报销的,医保经办机构在办理报销时,一并将个人自付部分的补助发放给孕产妇本人。
4.生育支付范围有哪些新变化?
答:自2024年7月1日起,有13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。目前徐州有5家医院获批开展以上项目,分别是徐州市妇幼保健院、徐州市中心医院、徐州市中医院、徐州矿务集团总医院、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。在批准的定点医疗机构,发生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的门诊治疗费用,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除自付的费用外,基金分别按80%和70%予以报销。
5.无痛分娩纳入医保,报销比例是多少?
答:职工住院生育采取按病种付费,即定额结算。如果生育过程中使用了无痛分娩,三级医院定额结算标准为7200元,二级医院为5000元,一级医院为3700元。
在三级医院,职工个人仅需支付定额的15%,居民个人需支付定额的30%。在二级和一级医院,职工个人无自付,由生育保险基金与医院全额结算。居民在二级医院个人需支付定额的30%,在一级医院个人需支付定额的20%。
本报记者 张翔宇 整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