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新
临近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食品消费安全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焦点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《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,将于3月20日正式施行,明确13类食品严禁在直播间销售,涵盖非法添加、污染物超标、过期变质、检疫不合格肉类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等高危品类。这一针对直播电商新业态的专项监管举措,直面行业长期存在的假冒伪劣、虚假宣传、维权困难等痛点,以清单化、刚性化规则为直播食品经营划出清晰红线,也为今年“3·15”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撑。
此项新规的出台,兼具民生保障与行业规范的双重积极意义。对消费者而言,13类禁售清单从源头阻断问题食品流入直播间,有效降低食用安全风险,有助于破解以往直播选品信息不透明、售后举证难、责任界定模糊等维权难题,切实守护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对行业发展来说,新规打破了“劣币驱逐良币”的恶性竞争格局,倒逼平台、主播、商家落实进货查验、资质审核、全程留痕等主体责任,推动直播电商从流量至上转向品质优先,助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。同时,明确的禁止性条款让监管执法更具操作性,形成全链条治理机制,彰显了规范新业态、保护消费者的坚定决心。
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。为确保新规真正落地见效,亟需构建多方协同的长效治理机制:平台应强化技术赋能,搭建智能审核与实时监测系统,对禁售品类、虚假宣传行为自动识别、快速处置,切实履行“守门人”职责;监管部门要加大常态化抽检与曝光力度,结合“3·15”专项整治,严厉打击顶风违规行为,提高违法成本;同时,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,简化维权流程,形成社会监督合力,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。
13类禁售清单不是束缚发展的枷锁,而是护航行业行稳致远的保障。唯有坚守安全底线、压实主体责任、强化协同治理,才能让直播电商成为放心消费的新场景,让消费者买得安心、吃得放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