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州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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枫林绿洲电梯更新“瘦身”引争议 业主诉求与安全规范陷两难 都市晨报 | 2026-03-03 

本报记者 房锐言

“新电梯到货,开门宽度比原电梯窄了10厘米。”近日,泉山区枫林绿洲小区多位业主向汉风帮办热线68886888反映,该小区北院电梯更新施工中,新电梯开门尺寸仅80厘米,较原有90厘米标准窄了10厘米。业主质疑,物管会与电梯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前未征求业主意见,要求按原尺寸更换电梯。对此,小区物管会回应,将以单元为单位,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,通过“双2/3”业主投票决定后续安装事宜。

业主

新梯窄10厘米引分歧,停工已超1个月

枫林绿洲小区于2006年交付,共计786户居民。此次电梯更新涉及南院24号楼4部电梯、北院5至8号楼及20号楼11部电梯,累计6栋楼15部电梯。其中,南院原有电梯开门宽度为80厘米,北院原有电梯开门宽度为90厘米。

2025年10月,小区待更新电梯楼栋的业主现场投票选定日立电梯,此次投票共有177名业主参与,日立电梯获得77票;11月中旬,日立电梯通过代理公司公开招标,确定中梯公司为施工单位;12月22日,电梯更新项目正式进场施工。因新电梯开门宽度仅为80厘米,北院业主提出强烈异议,2026年1月24日,北院已施工的7部电梯全面停工,截至记者发稿时,停工时间已超过1个月。

2月25日,记者实地探访该小区看到,涉事楼栋前整齐摆放着待安装的新电梯,现场无任何施工人员。业主刘先生告诉记者,80厘米的开门宽度与入户门宽度相近,轮椅无法正常通行,且物管会、社区在签署电梯更新合同前,未征得业主同意,也未公示相关方案意向,业主对此难以接受。

不过,现场也有业主持不同意见。7号楼一对夫妻表示,80厘米的开门尺寸不影响日常出行,对现有更换方案无异议。记者注意到,业主间就电梯开门尺寸的分歧较为明显。

物管会

90厘米开门需改井道,触碰主体结构存安全隐患

枫林绿洲物管会主任潘峰介绍,针对业主提出的异议,和平街道办事处物业科牵头,邀请第三方蒂升电梯公司进行现场勘探检测,相关主管部门全程监督,同时组织日立电梯厂方技术人员同步开展勘测工作。

两次专业勘测结果一致:若要安装90厘米开门宽度的电梯,井道最小尺寸需达到1930毫米,而小区现有井道尺寸无法满足这一要求。若强行加宽井道,将改动房屋承重墙及建筑主体结构,存在重大安全隐患。

潘峰补充说明,小区交付时,原有90厘米开门的电梯已对井道进行过加宽改造,因年代久远,相关改造责任无法追溯,二次开凿井道存在安全风险,无法保障施工安全。

“我们近日将以单元为单位,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,通过‘双2/3’业主投票表决后续施工事宜。”潘峰表示,若单元内多数业主同意安装80厘米开门的电梯,则立即复工;未达成共识的单元将继续停工,直至形成统一意见。

施工方

加宽需凿井道侧壁,安全风险不可控

日立电梯、蒂升电梯出具的说明函显示,安装90厘米开门宽度的电梯,最小井道宽度需达到1930毫米;而小区现有井道宽度仅为1900毫米,若强行安装90厘米开门的电梯,需在门区井道两侧壁各开凿20毫米×300毫米的凹槽。

施工方中梯公司现场负责人表示,现有井道若不开凿侧壁,日立电梯全系在售产品均无法适配90厘米开门规格;但若开凿井道侧壁,将直接影响建筑结构稳定性,存在不可控的安全风险。

鑫苑社区

多品牌勘测,均不支持90厘米开门安装

鑫苑社区相关负责人表示,为核实井道适配情况,社区已联系三菱、通力、康力、奥的斯等多家主流电梯品牌进行现场勘测,所有品牌均确认,该小区现有井道不具备安装90厘米开门电梯的条件。

“原有90厘米开门的电梯是20年前的小众品牌产品,业主此次选择的是大品牌电梯,由于产品升级、规格标准化,无法适配小区原有井道。”据这位负责人解释,目前电梯更新项目已完成招投标流程,若中途更换小品牌电梯,物管会需承担相应违约金,且不符合业主对电梯安全的核心诉求。

有业主提出,与枫林绿洲同期建成的小康人家小区,在电梯更新时仍更换了90厘米开门的新电梯。对此,社区及物管会回应,小康人家小区在电梯更新时实施了井道二次开凿,而枫林绿洲小区的井道二次开凿存在无法规避的结构安全风险,因此不能照搬该案例。

律师

建议投票定方案,保障业主知情权与安全权

江苏汉彭律师事务所杨红梅律师表示,根据民法典第271条规定,电梯井道属于业主共有部分,电梯更新属于业主共同决定的重大事项。物管会拟采用“双2/3”投票决议,符合民法典第278条规定的表决规则,但需确保参与表决业主的专有部分面积、人数双达标,且投票流程、投票范围需全程公开透明,接受业主监督。

杨律师指出,电梯开门尺寸等核心更新方案,应提前向业主公示并征求意见。此次物管会未提前公示电梯尺寸变更条款,侵犯了业主的参与权和知情权,在投票前需补充披露第三方检测报告、电梯尺寸适配依据等核心材料,保障业主的知情权。

“80厘米的电梯开门宽度,符合《无障碍设计规范》规定的最低标准(≥800mm),90厘米为该规范中的推荐标准。”杨律师表示,物管会以建筑结构安全为由拒绝加宽井道,有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支撑,遵循了安全优先的原则;而二次开凿井道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,涉嫌违反建筑安全相关法规,业主不得强制要求施工方进行开凿。

杨律师同时提醒,不同小区的井道条件存在差异,同期小区的电梯改造案例不具备可比性,井道实际条件直接决定改造风险高低。建议物管会尽快召开业主沟通会,全面公示多品牌勘测结果、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;业主可通过查阅检测资料、提出合理替代方案等方式依法维权,最终以合法投票结果确定电梯更新方案,兼顾多数业主的利益与少数业主的合理诉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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